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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十二五”期间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总结的通知


农人力(国际)发[2016]3号
2016年05月31日

  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报送“十二五”期间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总结的通知》(外专办发[2016]21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部“十二五”期间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工作   

  (一)请对本部门“十二五”期间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建议;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十三五”时期出国(境)培训工作思路、主要目标及具体措施。

  (二)请出国(境)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重点项目单位精选报送1-2项“十二五”期间优秀出国(境)培训成果材料(即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具有良好宣传推广效果的项目案例),材料力求文字简练、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图文并茂、可读性强。对优秀培训成果,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将作为典型成果进行跟踪挖掘和宣传推广,并编印成果集。

  (三)根据国家外专局要求,为全面掌握因公出国(境)培训规模、人员结构及经费使用等有关数据,合理确定各部门“十三五”期间特别是2017年因公出国(境)培训人员及中央资助经费控制指标,需对本部门“十二五”期间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情况进行统计。鉴于此前我部已对2011年至2013年、2015年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此次只需填报2014年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相关情况(见附件)。

  二、报送要求   

  (一)本次报送的“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培训成果及统计数据将作为“十三五”期间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的重要参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并按时保质完成。

  (二)我部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统计数据测算2017年因公出国(境)培训计划人员及经费控制指标。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工作,确保填报数据准确、详实。

  (三)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国际合作处。统计表格电子版可在bt365开户(www.wbdxh.com)下载,报送纸质材料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步慧芳 电  话:(010)59194212

  传  真:(010)59194491

  E-mail: buhuifang@126.com

  地  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616室  

  附件2014年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xlsx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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