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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申报2011年出国(境)培训项目的通知


国际合作处
2011年01月14日

  机关各司局、部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我部出国(境)培训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经国家外国专家局和部人事劳动司同意,现就提前申报 2011年出国(境)培训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按需派遣、学以致用、宁缺勿滥”的选派方针,坚持“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归口管理、规范程序”的指导原则,申报2011年出国(境)培训项目。

  二、申报重点。2011年加大对中长期培训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关键作用的重大农业科技攻关项目,主要包括农业关键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防治、节能减排技术、农业能源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及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等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结合本行业工作重点和需要对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合理确定2011年度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切实增强出国(境)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原则上可申报1—2个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资助的出国(境)培训项目。

  (二)出国(境)培训经费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未安排预算的单位将不予批复出国(境)培训项目。地方参团人员出国(境)培训经费也要纳入其所在单位201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请组团单位提前与地方参团人员沟通联系,落实出国经费预算,确保出国(境)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三)项目通过初审后,将列入我部2011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并作为我部正式推荐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境)培训的备选项目。

  (四)项目计划申报包括以下材料:《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1)或《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2),表格电子版可从bt365开户下载。

  上述申请材料要求A4纸打印,一式两份。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国际合作处(电子版发至yangguizhi0112@ 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单  位: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712房间

  邮  编:100125

  联系人:杨贵芝  步慧芳

  电  话:010-59194212  59194220

  传  真:010-59194213

  附件:

  1、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doc

  2、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doc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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