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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首批试点工作情况通报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向朝阳副主任
2011年01月26日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际需要,我部于2007年8月启动实施了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各试点单位认真落实农业部《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并结合行业、地域特点,从多方面对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下面,我就首批试点工作情况作一简要介绍,供大家交流参考。
  一、关于试点工作的主要背景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对农业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人才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部里提出要大力实施“人才强农”战略,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不断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环节,努力建设以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主体的、规模宏大的高素质农业人才队伍。
  农业高技能人才是农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技能人才队伍的核心力量,在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偏低,特别是农业高技能人才比例低的问题十分突出,很难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与发达国家技能劳动者占从业人员的比例相比,差距较大。为加快推进农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农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带动农业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队伍的壮大,部里启动实施了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试点工作,目的就是通过试点逐步探索建立起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农业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业高技能人才,使农业高技能人才在总量、结构、素质等方面都有较大进步,逐步形成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业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以满足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业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
  二、关于试点工作的几方面探索
  首批试点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农业各行业和试点单位按照我部《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对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探索形式多样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方式
  技能培养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各试点单位根据试点工作总体安排,立足行业发展和单位需求,勇于实践,积极拓展培养途径,初步探索形成了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联系和主管部门大力推动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一是用人单位积极发挥主体作用。用人单位是人才的积聚地和使用主体,在人才培养中也应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并落实职业培训制度。如湖南熙可食品公司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根据“企业+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创立了贯穿各个生产环节的培训制度:在公司联系的每个村设立一所熙可技校,请专家在关键农时季节到村讲课,培养果树园艺技术能手;在生产车间的技术工人中开展“蓝色证书”和职业技能培训,员工分别持有蓝色证书和食品加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企业的发展培养了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增强,产品全部销往美国市场。二是采取校企合作的培养方式。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可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各自的优势和作用。如河北农垦与河北工程大学建立合作机制,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就业平台,充分发挥大学培训师资、实训设施的优势,为垦区培养高技能人才,同时将农场作为学生实习、教师课题研究的基地,促进了实用型、技能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三是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推动作用。政府主管部门在人才培养方面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动人才工作的发展。如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根据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采取“政企联动”方式,组织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分别与有关农机生产企业联合举办插秧机、联合收割机和大中型拖拉机维修高技能培训班,2008年5月面向全国21个省(区、市)招收了177名农机维修人员,经过培训和严格考核鉴定,共有69人获得农机修理技师资格、79人获得高级工资格、26人获得中级工资格。主管部门的积极推动对包括试点工作在内的整体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探索创新农业高技能人才鉴定评价新模式
  创新鉴定评价模式,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也是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精神,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体现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鉴定评价模式。如辽宁省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制定了《沼气生产工技术考核与评价办法》,明确技师考评采取技能鉴定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审重点考核工作业绩、技术革新、传授技艺等方面,并量化成多项指标,由县市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等聘用单位和沼气用户进行评价,评价意见作为综合评审的重要依据。河北省农垦主管部门针对农工特点实行预鉴定制,在农工参加某项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颁发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培训证书》,详细记录农工参加培训科目、学时、考核结果,待其累计学时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要求时,再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这些做法既解决了技能人才评价与使用中的错位问题,以及由于部分基层职工文化层次较低,一次培训鉴定难以达到标准要求的问题,同时也保证了工作质量,夯实了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基础。
  与此同时,各试点单位还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了条件。江苏省农机主管部门自2006年成功举办全省首届农机职业技能竞赛后,2008年继续与省总工会、劳动保障厅、人事厅联合举办第二届农机修理职业技能竞赛,吸引了近2000名农机维修技工的积极参与,在全省农机系统掀起了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的新高潮。
  (三)探索建立农业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各试点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管理手段,积极探索建立培训、鉴定与使用、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如新疆兵团农二师实行对持证人员提高一级工资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并发放津贴的优惠政策,对获得兵团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人员分别给予1000、800、600元的奖励;所属21团将农业生产新技术优先传授给高级资格以上的职工;29、30团规定高、中级果树园艺工每天报酬分别为80、50元;36团规定对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奖励200元。江西省上十岭垦殖场将技工的工资和生猪养殖“肉料比”挂钩,并对长期工作在生产一线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一定的股份。这些政策极大地调动了技能人才学习技术、提高技能的积极性,激发了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四)探索建立农业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新机制
  高技能人才只有在岗位上最大程度地发挥技能水平,才能实现其应有的价值,因此试点单位积极创造良好环境,促进高技能人才岗位成才和发挥作用。如辽宁省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为扩大沼气生产工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影响,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沼气生产工的知名度:一是在辽宁省农村能源行业信息网上公布高级资格以上人员名单,二是规定从事沼气生产施工的人员统一着装,初、中级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高级以上佩戴红色安全帽,突出高技能人才的地位和作用,三是要求项目县优先聘用高级以上沼气生产工,非项目县的高技能人才由省主管部门统一调配。湖北省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在每个县沼气技工队伍中选聘一名沼气首席技术员,有效保证了沼气池建设的施工人员职业化、专业技术复合化、技术操作规范化、施工管理科学化的“四化”标准。这些行之有效的使用措施使高技能人才在解决技术难题、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和带徒传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探索建立农业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
  高技能人才培养是一项事关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在当前有效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的情况下,需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首批试点工作中,许多单位已取得初步成效。如湖北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一个农民建一栋‘150模式’猪舍,培训一个合格饲养员”的思路,将 “150模式”标准化养殖与合格饲养员培养的要求无缝对接,实现了高技能人才培养与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的有机衔接。新疆兵团农二师把“金蓝领计划”试点工作作为二师“十大”民心工程之一,纳入全师各级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情况作为评价师属各级领导绩效的一项重要指标。新疆自治区畜牧科技培训中心在自治区畜牧厅支持下,把家畜繁殖员高技能人才培养与奶牛补贴项目结合起来,首批培训班就有83名学员参加培训和鉴定,学员还受到正在新疆考察援疆工作的孙政才部长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他们在总结成功经验基础上,启动实施了“万名家畜繁殖员培训工程”。这些工作机制的探索,促进了“金蓝领计划”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极大地推动了农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除了试点单位扎实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外,没有被列入试点的许多单位也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推动工作。如山西省农村能源环保总站依据试点工作方案,制定了《山西省农业资源环保农村可再生能源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农业环保工、沼气生产工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未纳入试点地区和单位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探索,既是对试点工作的有益补充,对于整体推进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也产生了积极意义。
  三、关于试点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年多的试点我们可以看到,通过部相关司局和各试点地区农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指导和大力推动,特别是这些试点单位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扎实工作,勇于实践,初步探索了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的有效途径,试点工作效果初步显现,对促进技能人才培养与行业中心工作良性互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农业高技能人才的数量、质量均有所提高。一年多试点,通过加强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农业高技能人才在总量、结构、素质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升,并带动了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建设,对整体农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的带动作用。如辽宁省农村能源行业与试点前相比,高级工从77人提高到280人,增长了近4倍,培养技师77人、高级技师13人,高技能人才总量比试点前都有了明显增长。据不完全统计,各试点单位在一年的试点中共培养了4200名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增长幅度平均在10%以上,技能人才队伍结构有了一定改善。
  二是对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撑作用大大增强。一年多的试点,极大地推进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也进一步促进了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和充实了基层技术推广和服务队伍,促进科技入户等基层推广服务工作稳步发展,使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人才支撑作用大大增强。如安徽省肥西县通过培训和鉴定工作,加快了四级动物防疫网络体系建设,尤其是随着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培养试点工作的展开,实现了动物防、检疫的全过程、全覆盖监控。该县在2008年第一季度猪瘟、鸡瘟、口蹄疫、蓝耳病、禽流感防疫密度达到猪瘟98.5%、其他100%,与试点工作开展前相比都有了质的提升。
  三是促进了产业发展层次提升。随着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深入开展,大量高技能人才不断涌现,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提升了产业发展层次。如湖北鄂州水产养殖业通过高技能人才的带动,正朝着健康生态养殖方向发展,全市无公害养殖面积达26万亩,水产养殖模式发展到10个,水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产品安全型”的养殖理念深入人心。当地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在实践中认识到,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是水产养殖业发展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关键。
  四是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对促进农民增收作用明显,农业高技能人才不仅通过自己的高超技术和精湛技能率先致富,还带动了周边农民增收致富。如湖北武汉新洲区通过试点工作,培养了一批水产技术推广员、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高技能人才,其中20名技术指导员分别与所联系的示范户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通过技术指导,全区 400户渔业科技示范户与往年平均水平相比,每亩平均增产63kg、增收385元;辐射带动的农户与前三年平均水平相比,平均增产44kg、增收在66元~249元之间。
  五是促进了农业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各试点单位围绕行业发展中心工作,加大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为农业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如农村能源行业通过加强沼气生产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了沼气技工的技术水平,改善了沼气技工队伍的等级结构,高技能人才数量明显增加,确保了“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对人才的需求。同样农业技术指导员、肥料配方师等新职业的开发及其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对保证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等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在农业部各有关司局及各级农业行政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和鉴定站努力下,高技能人才培养乃至整个农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与农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已呈现出良性互动促进的好趋势,也必将对农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开展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同志们,第一批试点工作中我们积极开动脑筋,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效。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业技能人才的任务依然艰巨,农业高技能人才数量匮乏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同时,在第一批试点工作中,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不高和重视不够的问题。个别试点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对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试点工作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对试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该项工作作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还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部署安排中。
  二是手段有限和创新不足的问题。由于试点单位没有得到当地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等综合部门,甚至是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力支持,普遍缺乏相关政策、投入和监管等方面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也存在试点单位宣传汇报不充分,以及没有很好利用自身条件、挖掘工作潜力等情况,还存在试点工作亮点不多、创新不足等问题。
  三是选点不科学和进展不平衡的问题。由于试点单位的确定缺乏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个别不具备条件的单位也纳入试点,导致工作很难开展,更难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这类个别单位我们今年已适当剔除)。其他绝大部分单位在试点工作中,能够积极探索,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高技能人才数量有了明显增长,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有所创新,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工作进度不一,试点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对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深入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此外,还存在着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依然薄弱,缺乏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规律的研究和把握等问题,上述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以研究解决。
  第二批“金蓝领计划”试点工作实施在即,希望第二批试点单位按照我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并在充分借鉴首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持续创新,以更好地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并带动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进而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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